現代人忙碌,運動也追求效率,網路熱賣商品「iNO太空人律動機」,標榜「運動效率超越跳繩」等宣傳詞,涉廣告不實,容易誤導消費者,公平會11日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小行星等公司各90萬元罰鍰。
據公平會調查,小行星等公司廣告宣稱「1分鐘垂直運動600下,運動效率超越跳繩每分鐘60下」、「站著律動15分鐘=走路8公里」,依台灣復健醫學會、台灣肥胖醫學會提供專業意見,並無學理依據足以證實上述效果,業者也承認使用商品所消耗卡路里,不可能相當於走路8公里,這些宣稱都是屬於虛偽不實及引人誤會的表示。
該商品廣告還有多項與事實不符的地方,首先,商品廣告刊載「最長的2年保固」、「市面最高額『1億元產品責任險』」,但其他品牌律動機有提供3年保固、2億餘元之產品責任保險。
其次,廣告刊載「是台灣唯二『真的』有通過BSMI國家電檢認證的律動機」,並指市售品牌「未經過台灣電檢認證」、「無任何律動專利」、「無任何國內安檢」,但其他多項品牌律動機也有取得律動專利及經濟部標檢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
公平會指出,廣告刊載「NO.1全球募資冠軍」、「打破群眾募資歷史紀錄」,也確有其他商品的募資金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