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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協會調查:96.7%犯罪被害人家屬贊成死刑

【記者呂適約/綜合報導】憲法法庭23日進行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所陳報的專家諮詢意見書中提出一份問卷調查,有96.7%故意犯罪致死案被害人家屬贊成死刑,僅3.3%表示不贊成或無意見。犯保協會指出,被害人家屬的聲音應該被聽見、被重視。

據中央社報導,目包括王信福等37名待決死囚主張死刑違反《憲法》保障的生存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訂於23日上午10時進行言詞辯論,並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憲法法庭也邀請6名專家學者及2個機關團體代表到庭表示意見,包括台灣專責保護服務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機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犯保協會在開庭前陳報一份專家諮詢意見書,表達死刑合憲的看法,並表示犯保協會於今年3月18日至21日期間,曾針對該會服務的347件故意犯罪致死案件中,隨即篩選90份問卷調查,詢問被害人家屬對於死刑存廢的看法。

調查顯示,贊成有死刑者佔96.7%,不贊成及無意見者佔3.3%,贊成者意見主要是「對社會上有嚇阻之作用,減少犯罪」、 「若犯罪行為人出獄對被害人家屬也是一種心理及生理的威脅及恐懼」、「殺人償命、還錢天經地義」等。

問卷中詢問「有人說死刑剝奪犯罪人的生命權,違反人權 ,是否認同」,不認同者佔92.2% ,認同及無意見佔7.8% ,不認同者表示 「被殺人的那些被害人就沒有生命權?」、「犯罪行為人在犯罪的同時 ,已經自行放棄自己的生命權及人權」等。

被問到「若犯罪人被判死刑 ,對您來說的意義是什麼?」,有83.3%認為是犯罪行為人應付的代價,有73.3%認為是實現公平正義,有73.3%認為是對家屬的安慰 ,有41.1%認為是不希望犯罪再發生,其他還有認為是「被害家屬不用擔心加害人出獄後會報復」、「對被害家屬說也是對死者一種交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