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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變種賣假票詐騙 文化部:1個月內提出指引辦法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29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29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將近一年,有立委29日在立院質詢時指出,黃牛變換名目賣票甚至賣假票詐騙,是否代表防堵黃牛成效不彰?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回應,針對變種黃牛行為,將在一個月內召集相關單位討論並提出行為指引辦法。

台灣的表演藝文活動、運動賽事發展蓬勃,熱門活動常一票難求,導致粉絲轉向網路求票,甚至找黃牛買票,去年《文創法》完成修法,定義黃牛行為,包含用機器人程式掃票的「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及「加價轉售」2種樣態,並推動主辦單位採實名制售票,以及開設檢舉專區等,以期遏止黃牛歪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9日邀請文化部等相關單位,就黃牛票取締、防範及執法成效做專案報告。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指出,打牛打到現在似乎變本加劇,有黃牛擔心會吃上刑責,竟然改賣假票來詐騙,甚至變換名目販賣,如賣麥克風送2張演唱會的票。

文化部表示,目前加價轉售檢舉案共有2,105件,其中有609件資料完備可續行調查,300件已處理,現已裁處30件,總裁罰金額計新臺幣208萬4,490元。

對此,多位立委表示,裁罰比例只有10%,與預期不符,認為可以加重罰則。

檢舉黃牛 需先買黃牛票?

而針對檢舉未成案比例有61%,民進黨立委范雲認為,目前檢舉流程很嚴格,檢舉人需提供票券的入場序號,票券編號流水號等資訊,等於檢舉人必須實際買黃牛票才能檢舉,參與犯罪行為才能檢舉。

王時思回應,因為需要確認行為人,因此要有這些資訊來確認票券才能找到購票者,如想以社群網站刊登的貼文來定罪,需依賴社群平台提供相關資訊,否則無法取得。

洪孟楷認為,應從源頭做起,強化售票系統資安,讓掃票機器人無法發揮作用,如有售票系統做的比較好,文化部也應該要求其他售票網站比照辦理。

王時思表示,目前刑事警察局已提高針對詐欺的偵查,文化部會在一個月內召集相關單位討論並提出行為指引辦法。同時王時思提醒民眾,現在購買黃牛票不只是用高價買票,而可能是根本沒有那張票,呼籲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