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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過凍漲電價 經濟部:仍須依法調漲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長30日針對國民黨團要求電價凍漲案進行朝野協商,最終未達成共識,隨即上演表決大戰,結果以贊成59人、反對50人,提案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提出能源政策與配套措施」;不過經濟部回應,尊重國會決議,但必須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

電價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國民黨團建請立法院會作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

立法院會30日處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停止調漲電價案,在國民黨全力支持,民眾黨立委除了麥玉珍、林國成缺席,其他6人都投下贊成票的情況下,最終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

立法院4月30日表決通過在野黨所提電價凍漲提案,國民黨立委高舉標語「電價凍漲 苦民所苦」、「錯誤能源政策!政府無人負責!」。立法院4月30日表決通過在野黨所提電價凍漲提案,國民黨立委高舉標語「電價凍漲 苦民所苦」、「錯誤能源政策!政府無人負責!」。(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責成政院與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能源政策與配套措施」。行政院則回應,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相關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

對於立院通過電價凍漲案,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而且後續已經「寫入法律」、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跟關切,但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

電價若不漲 台電今年再虧2124億元

經濟部強調,俄烏戰爭造成的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世界各國都大漲電費,台電公司發購電燃料成本已連續兩年高達6000億元以上,與俄烏戰爭前約3000億元的燃料支出相比,確實是翻倍大增。而台灣的電價依然是相對緩和,且調整以用電大戶為主,減緩民生衝擊,懇請國人同胞支持台電公司。

經濟部以核電占比較高的法國及韓國為例,其2020到2023年間工業電價累積調幅已分別高達160%與87%,反觀台灣電價調整相對和緩,與民生物價最相關的住宅及小商店用電,近3年累積調幅分別僅7.1%及12.2%。

「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僅有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公司經營面臨財務危機。」經濟部說,2023年底台電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損2124億元。對台電公司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將有極為不利的影響。

綠批藍白欲用立法權取代行政權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時表示,2017年《電業法》第49條完成修正,清楚規範台電一年要檢討2次電價,也有專業的計價公式,還要送經電價審議委員會通過,有層層規範,對於藍白聯手以決議方式來取代法律,令人遺憾。

吳思瑤說,台電基於國際燃料價格大漲,在成本上勢必要有所反映,且在俄烏戰爭後,世界各國電價大幅調漲,台灣的電價調漲則相對緩和,而在民進黨團跟行政部門共同努力下,民生第一、照顧弱勢,針對農漁民及社福團體、各級學校的電費凍漲。

吳思瑤表示,雖然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只是一個個案,但能清楚看到藍白聯手急切要用立法權取代行政權,嚴重戕害憲法運作原則,希望藍白不要動輒挾多數就想推翻過去通過的法律,這會讓民主亂了套、讓國會開倒車,也請藍白不要再惡搞。

藍:檢討錯誤能源政策首部曲

不過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錯誤的能源政策已造成民眾的痛苦指數太高,國民黨團的提案已清楚說明,也希望給民進黨政府多一點思考的空間,要求民進黨政府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針對經濟部表示仍須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洪孟楷認為,今天表決時有59票贊成,這是超過半數民意的展現,如果經濟部還是不願意聽人民聲音的話,人民也會把增加的民生負擔,記在新任政府頭上。

國民黨團也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天的表決只是檢討錯誤能源政策的第一步,未來國民黨團將針對全國能源配比、各類電廠延役、台電營運策略等,要求台電、經濟部及未來的賴政府、卓內閣立即拿出配套方案,今天凍漲電價只是撥亂反正、改革的首部曲。

學界:立院決議凍漲電價不具約束力

對於行政、立法在電價調漲上出現重大分歧,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劉嘉薇認為,經濟部的確是依照法律執行業務,立法機關所提的是政治上、民意上的壓力,希望不要漲電價,但因為提案不是修正《電業法》,因此可能不會構成約束力。

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方凱弘則認為,電價凍漲案經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可以代表立法院對電價調漲的想法,不過基於行政、立法分立,他認為在某些重大政策上,須保留決議空間給行政部門,行政院也提出《電業法》第49條,依目前法律規範,留給行政部門決定電價的權責。

方凱弘表示,立法院以通過決議方式,要求行政部門針對凍漲電價一事執行,行政部門應有其空間可以決定尊重決議,或在既有政策模式下繼續執行,最終政策課責留待下次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