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為確保政黨的財務公開透明,依據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製作上一年度的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並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報送內政部;內政部受理彙整政黨財報後,會將財務報告公開於網路上,讓民眾瞭解政黨財務運用情形。
內政部指出,今年3月19日已發函提醒各政黨應於期限內完成財務申報,並留意常見錯誤情形,例如財報的收支科目與會計師查核內容不符、財報金額計算錯誤、政黨運作情形未能呈現於收支明細,及未依法定書表格式製作財報等情形。
內政部再次提醒,各政黨務必注意時效,避免因疏忽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申報,而遭受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