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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條例」修正案三讀 林右昌:具歷史性意義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立法院14日三讀通《姓名條例》修正案,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重點主要增訂原住民族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名字,不必侷限於中文姓名,具有歷史性意義,是族人、民間團體、立法委員、政府長期努力的結果,透過姓名登記,促進族群融合平等,更進一步認識了解彼此,讓原住民族文字原味呈現原住民族文化。

林右昌說明,過去規定原住民族姓名僅可以登記「漢人姓名」、「漢人姓名並列羅馬拼音」、「中文傳統名字」或「中文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這次修法通過後,增訂原住民族可以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為名字,並新增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改名時,因非屬個人因素改名者,不列入次數計算。

另外,林右昌提到,也為族人爭取額外權益,像是原住民族在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直接採用傳統名字登記,之後想改用漢人姓名及又再次回復傳統名字,將以1次為限。

林右昌指出,這次姓名條例修法,用法律維護原住民族的文化慣俗,原住民族語言是原住民族文化的一部分,鼓勵原住民族傳承族人的文化,未來針對技術性及行政上應更改的措施,將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一同精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