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郭姓、王姓男子二人,涉嫌在中國社群平台「TikTok」中刊登販賣毒品咖啡包廣告,吸引3名買家購買,合計匯款3萬6,500元,但郭、王兩人收到錢後卻拖延不出貨,或是以普通咖啡包交貨,讓其中一名買家張男氣得報警;台中地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各判刑1年7月。
判決指出,郭男、王男並無販賣毒品咖啡包的真意,卻於2022年2至3月間,在網路社群軟體「Tiktok」中公開刊登販賣毒咖啡包的廣告,吸引張男、許男與紀女等3人詢問;郭、王兩人要求買家先付款才出貨,但張男匯款1萬700元後,兩人卻誆稱毒咖啡包被警察查扣,拒不出貨。
許男匯款3,500元,收到的卻是真的咖啡包,沒有任何毒品成分;而紀女匯款後,郭、王兩人卻謊稱沒有收到款項,前後要求對方重複匯款7次,累計2萬2,300元,最終仍未交貨。郭、王兩人以此手法合計詐得3萬6,500元,並將款項提領出來平分後花個精光;許男、紀女礙於購毒本身是違法行為,只好自認倒楣,但張男不甘受騙,憤而報警提告。
台中地檢署認為,郭男與王男的行為不構成販毒罪,但卻涉犯「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加重詐欺取財罪)」,因此依法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郭、王兩人坦承犯行,法官認定兩人共犯三罪,每罪各判刑1年1月至1年3月不等,合併應執行1年7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