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4月底預告碳費的3項相關子法,其中鋼鐵業若自提減量計畫,達成目標可享碳費折扣,對此,環團30日表示,提供重污染產業碳費折扣,將不利企業綠色競爭力,呼籲政府取消折扣;環境部對此回應,徵收碳費目的為促使產業轉型,並非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等環保團體,30日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正視環境部日前預告的碳費3子法草案,同時提出五點訴求。
環團整體訴求包含,一、建議新政府啟動跨部會協商,修正碳費子法漏洞;二、取消2.5萬噸免徵額、碳洩漏風險產業2折優惠;三、調降碳權扣減比例;四、公開企業自主減量計畫,未達成須設置追繳利息及罰則;五、碳費優先投入促進減碳、社會效益的公共投資。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員沈宜臻表示,重污染的鋼鐵業、石化業等的企業,如果自提減量計畫,達成目標後可以享受碳費2折的優惠,甚至還有其他優惠費率,但是若未達成,卻無相關罰則,建議環境部設計追繳罰則等制度,避免企業無視減碳責任,且未來應完整公開受管制排放對象的逐年自主減量計畫。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雨璇指出,子法對於碳抵換機制設計,給予企業10%到15%的碳權抵換,高於日本、韓國的5%,這樣不僅破壞環境完整性,更讓企業得以轉嫁減碳責任,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提到,全球皆面臨通膨壓力,但加拿大、新加坡、歐盟依舊加嚴碳定價制度,台灣碳費開徵日期若持續拖延,又因「碳洩漏」的考量,壓低費率跟提供大幅度免徵額時,最終反將使企業碳管理能力無法跟上國際淨零趨勢,不利綠色競爭力。
對此,環境部回應,加速推動徵收碳費是當前施政重點,也是參考歐盟、新加坡、韓國等實施碳定價經驗,碳費主要目的就是要加速減碳,同時促使產業轉型,並非增加國家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