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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延宕五年完成協議 監院要求中市府改進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監察院5日表示,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國際會展中心新建工程過程中,其攤位規劃過程政策反覆,造成部分規劃設計重複浪費;而西側展館開發本為彌補東側展館攤位數不足,卻因權利金分收比例與經濟部協商延宕近五年始完成協議。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臺中市政府檢討改進。

監委范巽綠、張菊芳調查發現,臺中地區發展長期為工具機暨機械零組件等產業聚落重鎮,該府多年前即積極規劃於水湳經貿園區興建會展中心,希冀打造臺中市成為國際會展城市,發揮臺中強大產業聚落優勢。

但,監委表示,檢視會展中心攤位規劃過程政策反覆,期間亦造成部分規劃設計重複浪費,會展中心新建工程將於今年12月底完工,並預計於2025年底營運啟用,要求臺中市政府持續掌握施工品質及進度,並要求營運單位外貿協會 正式啟用後,需配合地區產業需求脈動,適時調整營運方式。

監委指出,臺中市政府雖考量會展中心東側展館原設置標準攤位未來可能無法滿足產業展覽需求,規劃再於會展中心旁興建西側展館,其計畫構想係由臺中市政府提供土地,再由經濟部投資興建後,委託民間營運管理。

不過,監委說,最重要者即開發營運時效之掌握,該府財主單位卻因土地效益及市府財產權益之考量,自2018年間爭取權利金分收比例希望能在46%以上,遲至去年7月雙方同意權利金分收比例為36.32%,意即延宕近5年始與經濟部完成協議。

監委指出,這造成行政院2017年間核定之「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綱要計畫」,除臺南會展中心已開幕營運、桃園會展中心亦預計於今年5月點交營運外,本案西側展館之興建卻因協商期間冗長,復因其他影響,導致物價急遽上漲,致興建總經費由42億元上漲至60.3億元並由中央全額出資情事,要求臺中市政府應記取經驗,檢討改進,避免未來再次發生類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