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專家則是認為「影響有限」,立委即便有權移送這些案件到法院,但法院未必會照著立委的要求判刑,因為審判案件的是法官,法官不受立法委員的控制,司法是獨立的,也是當事人的最後一道保障程序。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明定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出席聽證會不得虛偽陳述等,後續經行政院討論並通過覆議案,依法須在收到函文起算10天內(6月14日),呈請總統核可,再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經半數立委(57席以上)反對,覆議不通過,修法成功;若過半數立委贊成,覆議通過,修法失效。
當中爭議條文,包括增訂藐視國會罰則,規定官員不得反質詢,有虛偽陳述者,將被追訴刑事責任,被質詢者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法案也賦予國會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如果拒絕提供,得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這也引發各國關切,歐洲商會近日發表「台灣政治評論」文件,文中除向外商分析台灣政局,還提到在野黨要推動將「藐視國會」定罪,台灣法務部憂心引來寒蟬效應,並也警告跨國企業領導,若不配合立法院調查,或任何可能觸怒立法委員的行為,都存在風險,即使是出於善意。
面對行政院將對國會改革法提出覆議,國民黨團強調,仍會堅持改革,結合國會及社會所有可以結合的力量,否決此覆議案。
倘若條文真的順利通過,賦予國會調查權等權力,不過相關保密配套尚未完備,未來國際友人與台灣的軍事、外交、商業等領域的合作,是否也會在國會調查或聽證過程中,產生洩密的疑慮。
《大紀元時報》進一步探詢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沈有忠意見。「沒錯,這是我們最擔心的」,沈有忠直言,因為將來到國會質詢或做報告時,可能只有兩個選擇,「洩密」及「藐視國會」,當然不希望這樣的現象發生。
沈有忠說,目前相關爭議仍進行中,後續可能會提出覆議或釋憲,是否就此定案,仍屬未知,若此條文通過的話,仍要關注後續訂定的細則內容,目前只能說「且戰且走。」
不過,沈有忠認為整起情勢「相對悲觀」,因即便在現行條文規範,事關商業、國防機密,官員有不公開回答的權利,或在立法院主席裁示下,也可以不公開回答,但仍有些不好經驗,像是曾有過召開秘密會議,文件仍遭曝光的前例,何況是在現今國會擴權的情況下,若條文順利通過,未來類似像潛艦國造洩密案的狀況,可能會越來越多。
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副教授陳至潔則是對《大紀元時報》說,「影響有限」,因為即便國會發動調查權,認為出席官員陳述不實、不陳述或不出席,屆時就會移交法院,進行刑事裁處,當事人屆時能有自行答辯的機會,像是立院的保密措施不足,可能會有洩密疑慮等內容,而「不是立法院委員說要罰你就罰你」。
陳至潔也說,立委雖有權移送這些案件到法院,但法院未必會照著這些立委的要求判刑,因為審判案件的是法官,法官不受立法委員的控制,司法是獨立的,也是當事人的最後一道保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