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臺灣目前約有300萬租屋族,而近期房市買氣熱絡,小宅成交爆量,也讓租屋市場的供給量大增,再添不少「新手房東」。安新建經陳建宏經理建議,想要安心又省心的收租,從租約的簽訂時就要特別留心。
租賃糾紛中最常見的問題,包括:拖欠租金或管理費、修繕責任歸屬以及水電費計價歧異等。陳建宏指出,這些問題在租賃關係中相當常見,無論是出租者還是承租方,都需要特別注意。
對於即將成為新手房東的屋主,陳建宏分享了兩個重要原則:
第一,簽約時越清楚越好,白紙黑字才有保障。
除了修繕責任和費用繳交等問題,其他事項也要明確討論並記載下來,以水電費為例,若是獨立門牌多為照表繳交;至於分租房的公定價目前是1度電5元,但隨著電價上漲,房東最好與房客協議,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計價方式;此外,若有提供家電或家具給房客使用,也應先拍照記錄,附在合約後面,以利收回房屋時檢查,避免損毀爭議。
第二,租約到期前務必提前續約,避免定期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
陳建宏強調,一般的租約都有期限,但到期後若想省麻煩而無續約,這時房客繼續住且定期繳租,租約就會變成不定期租約,未來房東若需收回房子,房客可能會主張這是不定期租約,增加房屋收回難度,造成糾紛風險。因此,租約到期後,即便雙方還要繼續租賃,身為房東就要勤勞,務必重新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在各式租賃糾紛中,房屋修繕責任的歸屬問題最為普遍。陳建宏建議,為了避免爭議,可以在租約後面再寫特約。一般來說,大瑕疵像是電器故障,如冷氣維修、牆壁龜裂、磁磚爆開等由房東負責;小問題如遙控器失靈、燈泡壞掉等則由房客處理。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費用拖欠,尤其是房租和管理費的積欠。陳建宏提醒,若雙方已約定好管理費由房客繳納,建議房東在收租金時一併收取管理費,避免房客退租後管委會才通知有積欠管理費的窘境。至於房租的積欠,房東通常會收取兩個月的押金作為保障,並在租約中明確規定,如果一個月未繳房租即視為違約,房東可以收回房子,這樣在法律程序上也更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