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3)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多位綠委認為會議無效,並退席抗議程序不合法,最後由藍白委通過成立調查小組,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小組召集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通過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要求行使國會調查權,並在3日於交通委員會、司法委員會聯席會討論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會中針對程序問題藍綠白三黨立委展開攻防。
會議甫開始,多位民進黨立委即針對程序問題表態,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說,根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召開聯席會議須由院會交付,且交通委員會原本就有「鏡電視調閱專案小組」,現在又要成立調查小組,違反一事不二議原則。
針對民進黨立委的質疑,交通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說明,因為調閱小組功能不彰,因此有必要成立調查小組,而剛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規定調查小組不得以聯席會議處理,且《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聯席會議須經院會決定交付,是針對法律案、預算案,修法前成立的調閱小組,沒有聯席的案例,也沒有報請院會決定的前例。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聯席會議的目的是集思廣益,過去在交通委員會已經參加過3次聯席會議,也不是院會交付,都是基於召集人互相尊重。
最後,由在場的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無異議通過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查專案小組」,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為召集人。另,因應調查小組成立,陳雪生也宣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即日起停止運作。
鏡電視:史上僅見 侵害新聞自由
針對立法院通過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鏡電視發出聲明表示,此調查小組加上立委黃國昌曾表明將於本月12日提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及今年3月立院交通委員會成立的調閱小組,立院短時間內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3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
聲明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聲請釋憲,尚待《憲法》法庭審議中,但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在3日未經院會交付即逕行召開聯席委員會,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專案小組。
鏡電視強調,公司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再多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他們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聲明也指,鏡電視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審查,是史上申設時間最長、受到最多不平等附款(共42項)要求的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