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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離無人停車場沒繳費 消費者遭追2.5萬違約金

不少停車場不設柵欄,車主可自由進出,甚至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民眾利用App或手機掃描QR Code繳費。(台中市政府提供)
不少停車場不設柵欄,車主可自由進出,甚至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民眾利用App或手機掃描QR Code繳費。(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東區一處停車場停車,因出入口未設升降柵欄,且現場繳費機也沒運作,民眾誤以為尚未營運,停車數日沒繳費就離場,之後卻遭業者以未如實繳費,按每日5千元計算,要求消費者給付違約金2.5萬元。民眾向中市府投訴,經消保官介入協商,基於使用者付費,消費者同意支付合理停車費,消保官則協調業者減收違約金。

不少民間停車場因使用電子科技與為節省人力成本,運用錄影監視、AI車牌辨識,及以自助繳費設備取代傳統人工收費。對此,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車主自助繳費離場的無人停車場經營模式已成趨勢,有些停車場不設柵欄或升降擋板管制出入口,車主可自由進出,甚至有業者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民眾自行下載APP或利用手機掃描QRCODE至業者官網線上繳費。

李善植表示,這類可自由出入、現場無人管理的自助停車場,若停車民眾因故未能使用繳費機繳費、或無法連線上網繳費,雖仍可駛離停車場,但事後若未聯繫業者補繳停車費,業者就可透過停車場的錄影監視器,以及AI車牌辨識查詢車主車牌,向車主追償停車費及違約金。他呼籲消費者,若因故無法完成繳費,也要盡快聯繫業者處理,避免衍生糾紛。

消保官同時呼籲業者,經營停車場應先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停車的收費標準,應於營業處公開揭露、標示清楚;對於未繳費者如有公告加收違約金或手續費,金額也須合理。

為建構友善消費環境,業者在推動自助停車場智慧管理時,應同時考量增設現金繳費機,或列印繳費單超商繳費等收款方式,兼顧年長者校費者、或不善使用電子支付方式者的使用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