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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不當對待頻傳 立委提三訴求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立委林月琴、陳培瑜、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1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2023年3月通過《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當幼兒園孩子遭遇各類不當對待時,需透過認定委員會認定及裁罰。但是新法實施後,去年六都通報量高達415件,最後裁罰成案卻只有61件,裁罰量僅14.7%。

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一、認定委員會須明訂組成比例,應修法明訂教保、兒童福利、家長團體代表的比例要均等;且每次出席認定委員會之各類團體代表,不得超過1/2,並清楚制訂裁處採合議制還是投票制。

二、修正草案拒絕為兒虐大開後門,刪除《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修正草案第35條,請教育部採行原本就已訂定之《正向管教措施》;三、事件發生後除通報教育局,也盡快至派出所報案保全證據,家長可尋求各分局的家防官協助。

林月琴指出,她曾參與過多個縣市的認定委員會,發現不僅委員人數比例失衡,又常因缺乏足夠比例的兒少專業代表,往往在決議行為人是否對孩子不當對待、情節輕重時,著重考量行為人工作權而忽略孩子的權益,導致成案率低、或是裁罰程度無法達到嚇阻。

陳培瑜表示,國教署先前提出《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修正草案中有諸多修正內容,但並未就認定委員會的組成比例進行調整,且有關教保服務人員阻卻違法事由的相關規定卻堆疊太多不確定法律概念,恐導致實務運作上窒礙難行,希望盡快修正。

馮喬蘭認為,在保全證據上,她們協助家長處理幼童遭施暴案件時,常遇到家長沒有在發現幼童受暴的第一時間驗傷,以至於隔兩、三天才驗傷後難以認定責任的狀況。建議家長在遇到幼童受暴致傷時,盡速前往公立醫院驗傷接受治療,以保全後續處理時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