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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羈押庭 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

【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貪汙收賄,三進兩出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院11日下午召開第三次羈押庭,委任律師與檢方展開激烈攻防,歷經4小時後,法官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鄭文燦的律師將抗告。

鄭文燦被控在林口「工五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第一次聲押庭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第二次聲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抗告成功。高院認為,原審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10日晚撤銷1‚200萬元交保裁定,發回更裁,桃園地院11日下午2時召開第三次羈押庭,歷經逾4小時開庭,法官最終裁定收押禁見。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向媒體表示表示,依照廉政會8日決議,12日起鄭文燦停權3年,後續視司法調查進度隨時啟動調查及進一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