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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8月起嚴查垃圾分類 違者拒收

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屏東縣環保局今年攜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擴大執行垃圾袋破袋檢查,上半年抽查2388包民眾排出垃圾,逾半數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違規項目以鋁箔包、紙容器、塑膠容器、紙類及廚餘等居多;因此,環保局自8月起,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

縣府環保局表示,過去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外帶、外送餐飲平台興起,一次性餐具、用品大量使用,又基於防疫衛生安全考量,垃圾強制分類措施無法貫徹執行,導致民眾逐漸疏忽垃圾分類回收的重要性。但未分類的回收物,不僅只是錯置資源,更使得廢棄物處理負荷節節攀高,危及屏東縣一般廢棄物自主處理能力。

環保局表示,在上半年宣導期過後,為避免資源回收物及廚餘混雜於一般垃圾中排出情形一再發生,自8月起,不依規定分類垃圾並排出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請民眾自行完成分類後再交付,倘不聽從稽查人員要求執意排出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無故拒絕稽查人員請求提示身分證明者,加處新臺幣600至3000元罰鍰。

除垃圾袋破袋檢查外,環保局也將加強焚化廠進廠垃圾落地檢查,公所清潔隊進廠車輛如有夾雜資源回收物、廚餘、事業廢棄物及危險易爆炸容器等,違規情節達屏東縣崁頂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理要點退運規定者,將全車予以退運並記點;持續累犯之車輛,則從源頭禁止該清運車輛進廠。

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8月起將嚴查垃圾分類,不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清潔隊將拒絕收受,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屏東縣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