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嘉義市國小發生代理教師輕生案,後來監察院認為嘉義市政府處理有瑕疵,糾正市府及國小。對此,立委范雲、代理教師工會舉行記者會,除指出當時嘉義市教育處長及校長的問題外,也要求教育部應完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阻斷校園中的權力結構,保障基層教師及學生權益。
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臺灣社會賦予校長、教育局處首長社會地位與權力,是希望他們帶領教育相關從業人員共同為國家提升教育競爭力,給孩子們更好的教育品質;但從本案和其他許多案件中,卻看見許多校長像山大王一手遮天,又或者教育局處和校長們聯手官官相護,試圖對案件包庇、吃案或從中操弄,難道沒有可以監督制衡的機制嗎?
范雲認為,目前針對不適任校長的各項法規還不夠完善,要求教育部除修正不一致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教育法之外,也要一併檢討相關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強化校長處理校內事務須公平公正公開、確實面對,不應只想粉飾太平。針對校長,教育部應完善不適任退場機制,才能保障校園內師生安全及權益。
代理教師工會法律顧問楊博勛指出,依照國民教育法規定,校長在學校內有一定的權力,在臺灣講求和諧的職場環境,要使這些基層教師們提出改革的意見談何容易,校園中缺乏基層教師的申訴及吹哨者保護制度,應該要儘速推動吹哨者保護的相關法制,促使教職員們更有底氣及後盾,來完善教育環境的「外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