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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決議 邀賴清德國情報告並回應提問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會16日通過國民黨、民眾黨立院黨團提案,決議邀請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針對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規定,回應立委的問題,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立法院日前通過國會職權修法後,是否會邀請賴清德至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引發關注。賴清德日前在總統府發表敞廳談話時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涉及違憲,且總統府已提出釋憲,將要等到釋憲結果出爐之後再做決定。

立法院會16日處理修正動議,國民黨主張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及施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民進黨團對此舉牌反對,最終表決結果贊成59人、反對50人。主持議事的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邀情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決議通過。

另外,民眾黨團則提出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依法回應立委所提問題,同樣在在野黨人數優勢下,以59票贊成、50票反對通過,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四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在發言時表示,賴清德在總統大選辯論時,曾承諾會依憲法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發言時也說,賴清德在選舉時已公開宣示,他相信賴總統君無戲言。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發言時則回應說,賴清德確實在選前有承諾,但那是依照原有的職權行使法,現在的修法內容已經牴觸憲法,他呼籲,在憲法法庭尚未做出暫時處分前,應回到舊法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