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偵辦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財產來源不明案,意外查出台通光電公司(台智光母公司)董事長李慶煌之子、董事長特助李嘉豪等三人涉犯內線交易罪。其中李嘉豪在台通因陳重文案遭搜索後,竟於禁止交易期間拋售公司股票,減少954萬餘元的損失。
起訴書顯示,李嘉豪2月18日晚間6時許得知台通實施庫藏股消息,深知此消息對台通股價有重大影響,竟於台通實施庫藏股消息禁決交易期間,利用證券帳戶提前進場買賣公司股票,獲取不法利益1,361萬6,602元;台通董事陳玉玲則藉此獲取不法利益3萬4,960元。
3月14日台通因涉嫌行賄陳重文而遭檢調單位搜索,李嘉豪當天上午8時30分得知後,竟再度於禁決交易期間買賣股票,拋售手中持股,以規避損失954萬6,050元;台通董事李宜娟的男友石富宇也藉此規避損失57萬1,500元。
檢方偵結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李嘉豪等三人。檢方考量,李嘉豪、石富宇不惜破壞證券交易市場公平性,以滿足財富私慾,犯後又聯繫相關人員刪除手機通訊軟體紀錄,以逃避刑事偵查,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