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年積極追收學產土地債權,根據審計部近日公布報告指出,未按期繳納的土地剩6.82公頃,教育部9日表示,相關收入專款專用於獎助弱勢家庭學生,包含「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等5項補助措施,每年約補助5億元。
學產土地來自台灣先民捐地興學,最遠可以追溯到清代地方,不過部分土地遭私人占用,作為建築使用或農田、養殖地。2009年監察院曾糾正教育部,指不法占用土地面積達121公頃,教育部消極處置有重大違失。
過去學產土地被占用的使用補償金收繳情形欠佳,審計機關促請教育部改善。審計部近日公布報告指出,經積極追收債權,2021年1月到今年6月間獲償金額新台幣1億26萬餘元,而未按期繳納使用補償金的土地面積,也由2020年底的16.58公頃,降至2023年底的6.82公頃。
教育部表示,來自學產土地的租金以及使用補償金收入,專款專用於獎助弱勢學生,包括「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急難慰問金」、「學生工讀服務」、「輔導高關懷學生」及「培訓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等5項補助措施,每年約補助5億元。近年因少子女化,補助金額有下降趨勢,已逐步調升補助金額並放寬資格。
至於還有6.82公頃未按期繳納的部分,教育部指出,主要為占用者是經濟弱勢族群,因此採柔性手段協調,除先取得支付命令確保債權外,也給予債務人較長的還款期數,並將持續協助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機構申請公共租賃住宅、社會住宅、榮民之家、社會福利機構、護理機構等進行安置,以解決占用問題,並避免債權持續累計。
此外,非弱勢及新占用戶,教育部表示,將依個案循協調、民事調解、訴訟、強制執行等程序,追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