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區西溪路排水溝內水體近日呈現混濁的白色,環保局調查發現,竟是周邊一間金屬脫蠟鑄造廠違法偷排廢水,造成林園大排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將視超過放流水標準比例採倍數開罰,最高可罰2千萬元,並勒令業者製程停工。
高市府環保局近日接獲民眾反映,林園區西溪路排水溝內的水竟呈現混濁白色,疑遭污染,因此派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周邊一家從事生產五金、機車零件的金屬脫蠟鑄造廠,未經許可偷排廢水至排水溝,造成林園大排污染。
環保局說明,該工廠屬於《水污染防治法》規範列管的金屬基本工業,應領有排放許可文件後,才能排放廢水至地面水體;而業者在未領有排放許可文件的情況下,從事清洗砂磨脫蠟濾網作業時,未經收集處理即排放白色混濁廢水至廠外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14條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明定,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且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若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環保局表示,從現場採集水樣來看,至少有懸浮微粒數值超標的問題,至於重金屬含量等數值目前送驗中,後續將依超標比例採倍數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2千萬元,並勒令停工或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