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23日表示,嚼食檳榔除了造成口腔癌外,也與食道癌形成相關。據2021年資料,我國每年約有超過1萬1千人次罹患口腔癌、食道癌,死亡人數約5,425人次,每年健保醫療費用支出已逐年增加至140億(點)。我國口腔癌發生率高居世界第一,日前行政院政委陳時中等人接受監察院質問時表示,將於今年提出「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
監委趙永清、范巽綠、蕭自佑提出的質問理由及重點有四點。一、自110年11月提出糾正案迄今已將近三年,但是歷經多次核簽追蹤,行政院總表示,各部會皆本於權責於各自主管法規範圍內進行管理、評估修正口腔健康法案以納管檳榔或研議制定專法等。可見,「檳榔危害防制法」的制定或《口腔健康法》的修法等進度仍處於原點。
二、過去行政院表示,由各部會本其專業權責及主管法規推行檳榔防制相關工作即可,但現行法律架構有很多部分無法可管,如本案提出糾正迄今,對於檳榔販賣對象(青少年)、包裝警語、紅白灰等「毒上加毒」的添加物等,均未見有積極管理。
三、衛福部認定檳榔不是食品,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業部也認為檳榔不是農作物,長期以來無法可管,即使農業部持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檳榔種植面積仍將近4萬公頃,高居國內第二大,僅次於稻米。
四、土耳其早已規範禁止檳榔的販售及嚼食,甚至列為毒品,包括加拿大、巴基斯坦、馬紹爾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均禁止檳榔的進口與銷售,部分甚至有相關罰則。
對此,陳時中、衛福部長邱泰源、農業部次長黃昭欽等人回應,「將立專法管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定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陳時中說,預計今年底提出草案,其他關於檳榔廢園轉作誘因強化、勞工職場環境及青少年衛教宣導、原住民族文化對策等也將一併檢討。
監委指出,在立法前,仍應加強檳榔危害的管理措施,包括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檳榔園廢園轉作誘因、加強校園禁檳宣導、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的稽查作為等。另外,請行政院盡速提出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之作業期程,並強化與民眾溝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視檳榔對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
最後,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相關聯席會議表示,請行政院就監察委員質問的相關問題,於1個月內函復監察院,將持續追蹤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