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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2律所共3律師加入詐團 監視落網車手洩偵查內容

警方8月26日搜索陳嫌住處、律事務所等處,查扣手機5支、筆記型電腦5台、筆記本、監視器主機等證物。(刑事局南打中心提供)
警方8月26日搜索陳嫌住處、律事務所等處,查扣手機5支、筆記型電腦5台、筆記本、監視器主機等證物。(刑事局南打中心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刑事局南打中心日前偵辦網路假投資詐欺案,發現台南市某律師事務所陳姓主持律師,竟加入詐團,親自或安排旗下唐姓律師專門替落網車手陪偵,以確保車手不會供出上游成員;甚至找來另間事務所黃姓主持律師,藉由替詐團辯護的機會洩露偵查內容,幫助規避刑責。

南打中心指出,警方日前偵辦一起網路假投資詐欺案件時,針對該詐欺集團水房、車手成員發動多波拘提搜索,在偵辦過程中發現,該詐團旗下多名成員在各地犯下多起詐欺案件,全都是委任現年42歲的陳姓律師或他的事務所旗下唐姓律師協助陪偵,實際上是監視落網車手,確保車手在應訊過程中不會供出上游成員。

檢警查出,陳男加入該詐團,負責處理詐團旗下車手遭查緝後的法律相關事務,他為規避司法單位溯源追查,找來另間事務所黃姓主持律師替該詐團辯護,藉此取得落網車手在警詢及檢方偵訊時的筆錄內容、是否遭羈押等資訊,提供給詐團上游成員,以利詐團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進而維持詐團持續運作。

專案小組8月26日發動搜索,將陳、唐、黃等3人逮捕到案,並查扣手機5支、筆記型電腦5台、筆記本、監視器主機等證物。經屏東地檢署複訊後,認定3人涉犯參與犯罪組織、加重詐欺、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2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院28日裁定,主謀陳男羈押禁見;黃男、唐男分別以15萬元、10萬元交保,兩人皆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