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指出,面對極端高溫,在酷暑下工作所導致的熱傷害加劇,包括:熱痙攣、熱衰竭、中暑等,其中又以中暑最為嚴重,若處理不當,會導致器官衰竭,甚至死亡,造成的威脅不可不慎,對於戶外工作者、尤其全台灣約五十萬名的農民更是首當其衝。
鍾佳濱表示,職安署雖已訂定「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然而雖然從去年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因「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請領給付之件數僅有8件,但不排除是與農民朋友宣導不足或認定困難,呼籲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農民,如於從事農業工作時造成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等情況,可視為職業病,享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障。
陳俊宇認為,政府不但要重視農業的整體發展,對於農民的職業安全保障也應提出更積極的作為,除了做好防治熱傷害的宣導及措施,農民職災給付應從速、從簡;未來若有新型防曬裝備,也將爭取農業部予以補助,讓經濟較為弱勢的農民皆可取得裝備,盡可能減少熱傷害的發生。
賴惠員指出,目前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率僅約37.9%,遠低於應有水平,顯示政府宣導不足,許多農民可能不知自己有權申請、或甚至沒有參加農民職災保險。呼籲農業部與勞保局加強保險推廣,確保農民在遭遇熱傷害時能獲得應有的保護,並強調這是關乎生命安全的緊急議題,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為農民、勞工創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陳素月認為,極端氣候衝擊下,各行各業都有可能發生各種樣態的熱傷害事件,除了研究新型散熱衣降低傷害外,希望勞動部應主動與相關專業的主管機關進行更多相關研究。
勞動部指出,明年1月1日即將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明定雇主應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與熱適應相關措施,但鍾佳濱提醒,根據經驗,舉證責任往往交由熱傷害患者與醫護人員,勞工部分,雇主責任應入法。
職安署說明,9月1日起雇主應於熱危害風險達第四級的高風險危害時採必要措施,否則將直接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