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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前里長月薪25萬受雇收郭董連署書 每份250元遭判刑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北市士林區前里長張駿彥,涉嫌於2023年郭台銘連署參選總統期間,以月薪25萬元受僱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投資的富佳生技公司董事長廖本揚,盼透過人脈關係收集1千份連署書;他以每份連署書250元為對價,找來4人取得數百民眾的個資,遭判刑1年4月、緩刑3年。

檢方起訴指出,有10餘年房仲業務經驗的張男,曾任北市士林區里長,在社子地區人脈廣闊,自2023年10月6日起以時薪300元受僱於某人力仲介公司,負責收集連署書。他當時有社子島廣告看板招租業務,經郭台銘社子連署站人員轉介,同年月13日赴郭台銘連署總部,與廖本揚洽談看板出租事宜。

廖男為替郭台銘衝高連署份數,看中張男的業務能力,開出月薪25萬元的條件,要求他幫忙收集連署書,目標1千份,若達500份就可續聘,並透過員工與張男簽訂合約。而張男接下這份工作後,自同年月16日起,以每份連署書250元的代價,透過親友收購民眾個資。

其中,一名在宜蘭礁溪電子遊戲場工作的黃女,利用會員制須提供身分證影本之便,篩選430筆身分證影像清楚的會員資料,提供給張男,並獲取7萬5千元報酬。另名音響企業社負責人曹男,透過節慶活動主持人楊女,在公園內收集到20位民眾的個資,並交給張男;張男則支付5千元給曹男,再轉交給楊女;另名李男也以20人個資換取5千元。

士林地方法院25日宣判,依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各處有期徒刑10月,合併應執行1年4月,併科罰金80萬元、褫奪公權3年;並宣告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