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官媒「央視」記者王志安今年1月以觀光名義來台,卻登上網路節目「賀瓏夜夜秀」,因違反許可目的,遭移民署廢止入境許可5年。王志安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揚言提告。對此,移民署強調,若有來台採訪或參與節目需求,須依專業交流規定提出申請。
王志安今年1月在「賀瓏夜夜秀」中評論台灣選舉,並在節目中以語言、模仿肢體動作等方式調侃當時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引發輿論撻伐。移民署當時說明,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中國人士身分,持「觀光簽證」來台,不得從事與簽證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因此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廢止其入境許可、管制5年。
王志安不服,提出訴願。他25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透露,他已收到中華民國行政院的函件,訴願被駁回,維持原裁定5年不得以觀光名義入台。但他揚言,「接下來,我們要正式起訴中華民國移民署了」。
對此,移民署26日指出,王志安當時是以三類觀光事由申請來台觀光,期間接受節目邀訪發表言論,已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情形;由於他違反「觀光辦法」相關規定,因此廢止其許可,並自出境日起5年不予許可他申請來台觀光。王志安事後提起訴願,行政院認為他的行為與許可目的無直接關聯,也非觀光附隨行為,決定駁回訴願。
移民署強調,中國人士來台,不得從事與申請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若有來台採訪或參與節目的需求,須事先依專業交流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