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藥行日漸凋零,衛福部日前邀集中醫、中藥、藥師相關團體,研商「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擔任中藥商負責人之可行性」,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說,台灣中藥發展需要人才;中藥團體則呼籲,盼子女、學徒都有機會承接;藥師公會認為,「中藥」亦為「藥品」,應由藥師把關,確保用藥安全。
衛福部訂定傳統中藥業者的落日條款,民國82年2月5日前合法經營中藥房的業者,都可繼續中藥材販賣業務,不過因法令不完備加上沒有國家考試給照雙重夾擊,傳統中藥產業逐漸式微。
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表示,產業規模確實在縮小,人才要長期培養,包括到國外產地購買、挑選好的材料到進口,後續炮製、處理等,都需要專業中藥商人才,才能供應國內藥局、中醫院所,需要所有團體一起合作。這次先收集意見,2小時開會過程還算和氣。
中藥商全聯會理事長謝慶堂表示,中藥產業需要人才,希望中藥系可以持續招生,由專業的中藥人才持續投入業界,不希望加入不相干管道人才,讓藥行的子女、學徒學有所用且能承襲藥行,未來對於國家人民的用藥安全,才有一定保障。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說,當初「藥事法」103條規定很清楚,中藥商有落日條款,往後中藥由專業人員管理,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為,中藥也是藥品,應由藥師把關,不是反對中藥販賣業,而是反對「重新日出」的政策,政府應增加中藥商聘請藥師、藥劑生管理的誘因,朝向科學管理發展,分工合作,共創中醫藥發展新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