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襲台造成各地傳出災情,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若有符合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標準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向財稅局或所屬東港、潮州、恆春分局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房屋稅減免部分,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1年;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減半徵收房屋稅1年,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報。至於淹水房屋,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淹水樓層免徵1年,財稅局將依鄉鎮市公所通過的淹水救助名冊勾稽,主動減免。
地價稅部分,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報。
使用牌照稅部分,民眾所有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如已辦理車輛報停、報廢,自向監理機關申請日起按日免徵(退稅);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停,進廠修復,自修復期間按日免徵(退稅)。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娛樂稅方面,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娛樂設備減少者。無法營業者,以實際停業天數核減;娛樂設備減少者,依實際勘查情形核減。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相關資訊洽詢電話:屏東縣政府財稅局0800-000321轉2、潮州分局0800-861005、東港分局0800-881200、恆春分局0800-889002。另可利用該局官網首頁/專區服務/災害減免專區進行線上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