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政治全球化背後的魔鬼(續)
人們由此不難理解《聯合國憲章》與蘇聯憲法十分相似,卻與美國憲法相對立。其目的不是為了保護民眾的權利,而是服務於統治者的需要。如蘇聯憲法有些條款在列舉公民享有權利之後,都加上「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字樣。表面上看蘇聯憲法給了公民一些權利,但實際上很多具體法律又規定了很多「範圍」,而使得蘇聯政府根據具體「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條款,任意剝奪公民權利。這同樣是《聯合國憲章》、契約和公約界定人們權利的方式。例如,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一些條款在「人人有權」如何之後,也附加了「僅只受法律所規定的限制」。這不是任意地、巧合地選擇了某種藍本,而是共產邪靈有意在最初為共產政權留下的一個「後門」。
問題是,如果政治家認為有必要,《聯合國人權公約》中的每一權利都可在法律上被剝奪。「暴君們還希望有什麼比這更好的藉口?大多數戰爭和國家犯罪都是以其中之一的名義進行的。」自由國家很難隨意剝奪民眾的自由,而共產政權則可以堂而皇之地鑽人權公約的漏洞。
3)利用全球化推進共產主義政治理念
共產邪靈通過其代理人不斷提出全球問題,聲稱要通過國際化合作和權力架構建立世界政府才能解決這個問題,由此各種國際條約不斷出現,各國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條約的限制和管制,國家主權走向弱化。這種言論出現在不同的團體、不同的場合中。雖然他們不一定是共產黨人,但他們的主張卻與共產邪靈的意圖非常一致,就是要消滅國家,建立全球政府。
1960年,一位大西洋聯盟委員會的成員發表了《目標是世界政府》(The Goal Is Government of All the World)的演說,並印成小冊子,鼓吹世界政府。另一位媒體人在1970年的地球日那天說:「完全主權國家無力應對環境毒害……因此,地球的管理──不管是預防戰爭還是制止對生活條件的終極傷害的需要──都需要一個世界政府。」1973年的《人本主義宣言》(Humanist Manifesto II)也說:「我們已經走到人類歷史的一個轉折點,最好的選擇就是超越國家主權,建立一個世界社會,……為此,我們期待在跨國聯邦政府基礎上建立一個世界法律體系和世界秩序。」(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