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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蒲公英檢出混用「兔兒菜」 業者遭罰3萬元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28日公布中藥材抽驗結果,共檢驗53件,其中有1件「台灣蒲公英」檢出「兔兒菜」成份,目前已移請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執行113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3件,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經查核53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但有1件「台灣蒲公英」經衛福部食藥署鑑定檢驗檢出含「兔兒菜」成分,不符規定,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雲林縣衛生局依法核處。

林冠蓁說明,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用藥安全考量,藥材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

北市衛生局表示,只要有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10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3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