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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社論/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

⊙九評編輯部
第十七章 全球化背後的共產主義黑手

4. 文化全球化成為變異思想的傳播器(續)

2016年某大型全球連鎖零售商宣布,店內的更衣間和廁所將是「對變性人友善的」,也就是說任何男人可以隨意進入女廁所或者女更衣間,因為他可以宣稱自己其實是個「女人」。美國家庭聯盟呼籲消費者抵制這一政策,因為這可能造成對婦女或者兒童的侵害。事實上2018年確實發生了一個男人進入店內女廁並公然面對一個小女孩暴露自己身體的事件。

面對遵守傳統觀念的消費者對該連鎖店的抵制,有人總結了全球獲得「公司平等指數」(衡量對LGBT的態度的指標)滿分的四百多家大型跨國企業,發現這些與該連鎖店站在同一陣營的企業涵蓋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指出這種抵制已經不現實了:從幾乎所有大型航空公司到各大名牌汽車廠,從各連鎖速食店、咖啡店,到各大百貨公司、各大銀行、各大電影製片公司,到各手機、電腦品牌等等。換句話說,變異的觀念已經藉助全球化,通過跨國公司的所謂「企業文化」,變成無所不在的「主流」了。

4)藉助聯合國組織和公約將變異觀念擴散全球

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宣布同性戀不屬於精神疾病。這極大鼓勵了世界各地的同性戀運動。在全球化條件下,愛滋病擴散全球,愛滋病易感者中最主要的群體──同性戀者不斷成為社會關注和公共討論的對象,魔鬼乘勢推動同性戀運動不斷擴張;醫務工作者鼓勵同性戀的愛滋病人者不要恥於就醫,而魔鬼則藉機宣揚社會應當從道德上認同同性戀行為。因此我們看到,在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國際社會針對愛滋病的資助促進了同性戀運動。

南非首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引入了新的公約,要求把性傾向、性別認同作為衡量人權的一個指標,並最終獲得認可。這是第一個直接針對性傾向、性別認同的聯合國決議,它實際上偷換了天賦人權的基本理念,把變異納入正常。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3條要求,「兒童應有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此項權利應包括通過口頭、書面或印刷、藝術形式或兒童所選擇的任何其它媒介,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資訊和思想的自由。」

有學者質疑,這是否表明如果父母不允許孩子穿著帶有魔鬼標記的T恤衫進行自由表達,將構成侵犯兒童的權利?是否兒童有權利選擇任何他們願意的方式對父母說話?兒童未必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如果做出暴力或違背倫理的行為,是否父母就不能管教孩子呢?這樣的擔心並非多餘。2018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過了一項新的法律規定,父母不得否定兒童自願的性別表達意願(即兒童可以自己「選擇」性別,男孩可以「選擇」做女孩,反之亦然),否則父母被視為虐待兒童。(未完待續)◇

備註:週一~週五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