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遭聲押 未到庭南檢發布通緝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日前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遭駁回,抗告成功後,台南地院1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唯獨陳啟昱一人失聯,因此立即囑託橋頭地檢署拘提;南檢也同步發出拘票,但迄今未查獲,4日上午發布通緝,火速送達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4日指出,該署偵辦國營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交易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他已逃亡、藏匿,因此於4日對他發布通緝。

陳啟昱的通緝照也隨之曝光,檢方將相關資料一併送往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盼民眾協助提供情資,也呼籲陳啟昱能盡速自行到案。南院則表示,該院囑託橋頭地檢署代為拘提,因期限較長,將視橋檢回覆拘提情形依法處理。

南檢查出,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期間,涉嫌勾結光電業者,透過利益輸送掏空台鹽綠能,10月22日搜索台鹽綠能等32處,傳喚19名被告、15名證人到案,訊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同月23日聲押陳啟昱等3公司高層、2名光電業者共5人;但南院認為,檢方指控內容有法律適用問題,予以駁回。

案經檢方抗告,南院原訂10月31日開庭重新裁定,受颱風康芮影響延後至11月1日,但陳啟昱直到庭訊結束仍未現身。據了解,南院10月24日裁定陳啟昱無保請回後,並未對他實施科技監控,檢方因此對他境管,推測他仍在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