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治療被視為癌症與重症的新希望,不過《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施行6年以來,僅在今年公布實施狀況,但未公布完整的治療成效資料。民團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應再公布更詳細的細胞治療結果,提供病患與家屬選擇參考。
衛福部自2018年實施修正《特管辦法》,開放自體免疫細胞、自體脂肪幹細胞等6項細胞治療技術,實施至今已6年,衛福部僅在今年5月公布「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
根據報告內容,據統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癌症總收案人數為911人,經扣除未接受治療272人及未完成治療101人、完成完整療程共538人。
另在療效方面僅公布治療第四期乳癌、大腸直腸癌、肝癌、胰臟癌等4個癌別的存活天數中位數。衛福部也強調,細胞治療僅是輔助療法,尚無法斷定療效。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認為,僅憑衛福部於今年5月發布的「特定細胞治療技術癌症部分結果摘要」的資訊,根本無法完整驗證和確認細胞治療或免疫治療等再生醫療行為的成效。
吳榮達提到,細胞治療療程費用動輒100至200餘萬元,價格相當昂貴,且多數都要搭配合併治療,但都沒有載明合併治療所需費用,導致患者最終的實際花費是未知數。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則表示,民眾對細胞治療的「知情權」與「救濟權」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尤其在醫療新科技面前,患者面臨專業、資訊、權力的不對等情況更嚴重,畢竟在「無藥證」的情況下施行再生醫療,並不適用「藥害救濟」的補償機制。
林雅惠建議,應將再生醫療的療程,切割為幾個部分,以明確界定醫療責任,便於後續對被害的病患,提供適宜的救濟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