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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統促黨危害中華民國存在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政黨不應該有惡性發展,統促黨長久以來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對民主憲政秩序有很大戕害,正搜集多方證據,聲請由憲法法庭判決是否解散。(記者宋碧龍/攝影)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政黨不應該有惡性發展,統促黨長久以來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對民主憲政秩序有很大戕害,正搜集多方證據,聲請由憲法法庭判決是否解散。(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戴德蔓/台北報導】內政部將聲請解散統促黨,內政部長劉世芳7日表示,統促黨長久以來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而且戕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以引用《政黨法》、《憲法》增修條文聲請由憲法法庭判決是否解散。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說,政黨不應該有惡性發展,看到統促黨長久以來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而且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有很大的戕害,所以他們要引用《政黨法》第25條、第26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聲請由憲法法庭判決是否解散。

對於統促黨主席張馥堂說,如果成員有犯罪行為,應該找成員,而非找政黨下手。劉世芳表示,張馥堂提到的是行政處分,但長久以來統促黨重要成員是否收受對岸敵對勢力資金,對中華民國台灣的存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有戕害之虞,內政部聲請由憲法法庭作解散與否的判決,而非張馥堂所說的行政處分。

最後,劉世芳補充,正在蒐集多方證據,最近是嘉義地檢署提到有統促黨重要成員收受中共資金約7,400萬元,在台灣從事跟政黨政治發展不符的要件,這類證據慢慢浮現中,而非刑案判決部分。

陸委會:政黨、組織都該守法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則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主管機關依照相關法律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這有一定的法律規定與流程,呼籲政黨、協會或組織都應該遵守法律規範,避免從事危害民主法治的行為。

另針對揭露中共活摘器官暴行的紀錄片《國有器官》,各地電影院上映時遭炸彈恐嚇。梁文傑說,陸委會非常關心此案,刑事局如果有新進度會盡快對外說明。對台灣來說,不管發表任何書籍、內容或電影都是自由與公開的,這種騷擾或恐嚇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