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7日公布修正《職安法》部分條文,除加重事業單位、各級承攬人安全管理責任,也將罰則上限提高至新台幣150萬元。
近年重大職災頻傳,據2022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當年職災死亡共320人,營建業占156人、48.7%,為近五年最高,類型又以墜落、滾落的48%最多,為此勞動部啟動《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盼從源頭預防職災。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7日說明,修法重點包括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加強事業交付承攬安全管理、提高違法處罰上限額度,及擴大公布違法雇主及罰鍰金額。
鄒子廉表示,現在是多工、專業時代,工地常有承攬商交付工程給再承攬商、再承攬商再交付給再再承攬商的情況,但多數承攬人都只有從中獲取經濟利益,卻沒有善盡職安管理責任,若中間有人不重視職安,就可能會發生職災,這次修法加重各級承攬人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此外,近年常有事業單位將其工作場所、設備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而發生職災案例。鄒子廉表示,這次修法明定,事業單位如果將其工作場所、設備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時,應於事前告知該人其場所、設備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相關注意事項。
另針對《職安法》裁罰額度遠低於其他監管法規,鄒子廉說,這次修法決定提高罰鍰的上限額度,從新台幣3萬至30萬元,提高到3萬至150萬元。
勞動部表示,《職安法》修法預告期為60天,後續將由業務單位依據蒐集意見進行檢討,目標下會期能送至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