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指派黃道東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11月12日上午11時假竹田鄉公所辦理,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財稅局監交,期許在黃道東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指派黃道東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11月12日上午11時假竹田鄉公所辦理,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財稅局監交,期許在黃道東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