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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 禁用大克蟎、陶斯松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食藥署18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括增列「大克蟎」及「陶斯松」為公告禁用農藥,增修訂克凡派等11種農藥於禽、畜產品殘留容許量,多數規定即起適用,加強食品殘留農藥管理。

我國對於農藥的核准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業部及衛福部依權責辦理。針對進口農產品,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為國民飲食需求,係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的申請。

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增修訂亞醌蟎等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刪除益發靈農藥12項殘留容許量、增列貝萊斯芽孢桿菌N17、液化澱粉芽孢桿菌PMB01為得免訂殘留容許量農藥。本次也增列大克蟎及陶斯松為公告禁用農藥,以及增修訂克凡派等11種農藥於禽、畜產品殘留容許量。

農藥大克蟎方面,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農業部(原農委會)自2018年8月1日起禁止製造、加工、分裝、輸入、輸出、販賣及使用;農藥「陶斯松」,農業部自2022年4月15日起禁止輸入及製造,2024年4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及使用。

蔡淑貞說,不論是大克蟎或陶斯松,近年已陸續不准農民使用,食藥署參酌農產品儲架期,配合增列大克蟎及陶斯松為公告禁用農藥。

蔡淑貞表示,這次發布的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多數規定即日起適用,刪除殘留容許量規定則有緩衝期。食藥署持續監測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如發現違規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開罰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