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達電子工程師林男,在2023年任職期間,為解決債務問題,潛入前東家廣達電腦,偷走市值近千萬元的CPU、記憶體等晶片共900餘片,又趁值夜班時偷走台達電子近1萬顆IC半導體晶片,均遭判刑。未料,今年5月他又翻牆進入台達電子平鎮廠竊盜未遂,再遭檢方起訴。
林男原為桃園市廣達電腦公司員工,於2022年12月離職後,轉往台達電子平鎮廠擔任工程師,他因財務困難,竟自2023年2月間起至6月間,多次趁下班時間返回廣達公司,用前同事之名借用臨時識別證進入廠區,熟門熟入的闖入治具室竊走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市值共923萬8,983元,並將部分晶片賤賣108萬1,260元。
林男因缺錢花用、為清償債務,又於同年9月、10月間,多次趁他單獨值夜班的機會,潛入台達電子平鎮廠的倉庫,陸續偷走IC半導體晶片合計9,980顆,市價約174萬1,515元,放在自己的背包內,趁下班時帶出公司後變賣,獲取59萬3,000元。桃園地院將上述兩案分別判處2年6月、1年5月徒刑並緩刑3年。
林男犯案後,已從台達電子離職,但他然未記取教訓,今年5月9日凌晨又以翻牆方式進入台達電子平鎮廠區,從3樓的高架地板攀爬管線上至4樓,四處物色有無可竊取的電子材料,過程中被前同事發現,他趁對方打電話通報時依照原路逃逸。
據了解,林男到案後,向警方坦承犯行不諱,供稱他在4樓的庫存區翻找物品,沒有特別目標,直到被發現之前都在找可拿的東西。檢方認為,林男既已有物色財物的行為,已屬著手竊盜犯行,觸犯《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盜未遂等罪嫌,從重依竊盜未遂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