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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交保恢復自由身 北檢聲請延押李文宗

北檢11月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李文宗(右),而朱亞虎則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北檢11月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李文宗(右),而朱亞虎則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因為京華城案而遭羈押禁見的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因羈押期限將屆,北檢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李文宗,李預計將於26日上午10時10分開限制閱卷庭,並於同日下午2時開延押訊問庭;朱亞虎則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其交保金額為200萬元。

關於李文宗,北檢表示,李文宗涉《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其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之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故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

至於朱亞虎部分,北檢指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其所涉及之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之事由,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11月20日下午提訊在押的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圖)。資料照。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11月20日下午提訊在押的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圖)。資料照。(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