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司令部海軍艦隊指揮部2019年招標採購雷達發電機組,明定不得為中國製造,但得標廠商廣昱科技公司負責人賴男為提高利潤,竟以26部中國製機組混充歐洲貨,以轉口新加坡、撕標籤、提供不實文件等方式洗產地後通過驗收,詐得8千餘萬元,遭判刑2年6月。
判決指出,艦指部2019年8月辦理雷達發電機組採購案,細分為「60KW、150KW、400KW、800KW」共4個標案,招標規格明訂須為歐美日產品,且零組件不得為中國(含香港、澳門)製造、進口或轉口。廣昱公司以歷年履約實績證明,該公司提供的機組均為歐洲進口,最終以低於底價80%的報價取得其中3個標案,共38部機組合計9,225萬餘元。
然而,廣昱公司除了向西班牙供貨商GE詢價外,同時也向中國福建亞南電機公司、中國蘇美達機電有限公司詢價,最後僅向GE購買12部150KW發電機組,其餘26部機組全訂購中國貨,以節省成本,詐取貨款8,259萬餘元。
賴男為順利通過驗收,夥同廣昱公司營運管理部主管林男、廣昱公司關係企業新展嘉負責人何女,將中國製的機組先運至新加坡「洗產地」,並偽造不實的原廠製造證明文件、中文版出廠合格證明書,還配合艦指部要求在證明書上註記「保證引擎、電頭等零組件均無中國製品無誤」,何女也是先將機組上的簡體字標籤撕除,成功蒙騙驗收人員。
法院審理時,賴男等人辯稱,是因西班牙原廠無法如期供貨,才會改由亞太地區交貨,並以汽車零件為例,強調不可能完全排除中國製造,發電機組引擎在台灣組裝,應該就算是國產,軍方沒說清楚哪些零組件不能使用中國貨。
法官審酌,賴男在此案中居主導地位,負責分配工作;林男身為公司主管、何女則負責投標文件,3人對標案採購標需求、數量須互相配合,也都知道廣昱公司購買中國貨。而賴等人也向西班牙廠商表明不能使用任何中國製品,並在軍方反覆查證時強調產品絕對合規,顯示對採購條件並無疑問。
法官認定,依卷證資料顯示,賴男得標後立刻向中國廠商詢價,因中國廠商存貨不足,才改向西班牙廠商訂購12部機組補足缺額,顯示他自始就有詐欺意圖;使艦指部維修發電機組時,因沒有使用原廠引擎,導致台灣代理商不提供維修服務,造成艦指部嚴重損害,因此依加重詐欺罪判處賴男2年6月徒刑,林男、何女各獲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