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新北市3家互為關係企業的環保公司,雖為核可的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但並未被許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卻涉嫌於2023年11月起在新北市汐止區設置廢棄物倉庫,偽造廢棄物遞送三聯單,將廢棄物送至各地焚化廠處理,牟利逾百萬元,負責人蘇姓兄弟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調查,蘇姓兄弟涉嫌共同自2023年11月間起至今年6月5日止,透過他們負責的3家環保公司,自行清除來自於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等地的一般生活垃圾後,非法清運至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一處倉庫貯存。
蘇姓兄弟取得各客戶端授權下載的申報單後,指示不知情的員工上網下載廢棄物遞送三聯單,以網路傳輸至私設的廢棄物倉庫電腦設備,供不知情的清運車司機自行列印後,持之向各地焚化爐行使申報,分批將倉庫內貯存的廢棄物轉運至焚化爐處理。
而新北市另有一家環保公司胡姓負責人,也指示旗下不知情的清運車司機,以每公斤新台幣5元的價格,駕駛載有一般生活垃圾的車輛,開往蘇姓兄弟私設的倉庫貯存,再委由兄弟二人經營的環保公司代為運送至焚化爐處理。
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在該倉庫內發現一般生活垃圾堆置約300立方公尺,同時也查獲倉庫外設有抽水馬達抽取溪水清洗倉庫地板,並將廢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八連溪,導致污染環境。
士檢認定,蘇姓兄弟、胡男等3人所經營的4間環保公司,分別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以及申報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考量,被告3人經營環保公司,卻因一己私利而污染環境,對環境之危害非輕,請法官從重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