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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3C部落客教學盜版影視App 侵權6億 警逮3嫌

有網紅分享文章,教民眾下載偽裝成非影視的App軟體以收看盜版影視,被刑事局查獲。示意圖。(中央社)
有網紅分享文章,教民眾下載偽裝成非影視的App軟體以收看盜版影視,被刑事局查獲。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清查網路社群及網站,發現「瘋先生」、「電腦王阿達」等知名3C網紅部落客,在網路上刊登下載非法侵權影視App及使用教學的文章,藉此吸引網站瀏覽人數、賺取廣告費,警方初估侵權市值逾6億元,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檢方偵辦。

據刑事局智財大隊調查,40歲梁男、51歲沈男、33歲林男分別經營「瘋先生」、「電腦王阿達」等網站與YouTube頻道,以提供最新科技、3C資訊及撰寫詳細電腦教學文章為主題,追蹤人數超過40萬人;但梁等人為增加廣告點擊率以賺取廣告費,竟刊登「多选一」、「形狀找不同」等25種侵權影視App的下載及使用教學文章,吸引民眾瀏覽。

智財大隊查出,該類非法App偽裝成非影視App的合法程式,騙過蘋果App Store的驗證審核,使用者於下載後輸入關鍵字或特殊指令,即能轉換成盜版影視模式。經統計,「瘋先生」刊登侵權教學文章32篇、44萬人次瀏覽;「電腦王阿達」刊登21篇、10.9萬人次瀏覽。

版權受侵害的是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會員公司,於著作權人提告後,智財大隊分別報請台南及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9月至10月分別前往犯嫌的住所搜索,將梁男、沈男、林男等3人查獲到案,查扣違反《著作權法》的電磁紀錄等證物。

智財大隊指出,相關盜版影視App侵害我國及各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及紀錄片等視聽著作,多達數百部;且App可選擇集數、支援離線下載播放,也能將特定影片收藏到個人中心,影響我國影視業發展,侵害各國著作財產權法益甚鉅。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