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服務到一個新的案家,這是一位六十多歲的長輩。半年前,他因為車禍而大腿骨折,目前只能用四腳拐杖走路。我的工作,就是在每天下午,陪他外出散步一個小時,同時晒晒太陽、聊聊天,並顧好他的安全。這位長輩個性開朗,談吐也很健談,我們天南地北閒聊,一個小時的時間似乎過得特別快。
過程中,我們談到了家庭,他滔滔不絕說著他二女一男小孩的背景與發展,目前也都成家立業了,他面容中透露出一絲的驕傲與得意。然後,他隨口問我,為什麼要來從事「照服員」這個工作。我說,其實也沒為什麼,因為自己還很健康,如果可以給有需要的長輩一點協助與陪伴,這的確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若可以為別人做些什麼,同時賺點收入,其實很有意義。
他點了點頭說,「你的觀念很棒耶,很值得學習。」我說,「也沒有啦,可能是自己的爸爸媽媽都離世了,才開始覺得可以這麼『有意義的做』。」我說,現在工商業社會,很多家庭的小孩,白天要讀書、工作,長輩因此沒人陪,有時行動也不便,我們可以這樣陪伴他們,協助他們日常生活,的確很有意義。
就這樣,我跟阿伯走了公園三圈,總長度約一公里,他難得流汗,也喝了一大壺水。這一個小時,時間雖然短暫,卻也對我及他,產生了某些「生命交集」的意義。而結束完這個個案的服務,我又馬上騎著車,繼續努力轉場趕往下一個案家。然後,又是參與了另一個人的「一小時人生」。坦白說,這樣的過程很有趣、貼近人性,同時也具有挑戰性。
這天工作完回到家,我脫下口罩、卸下識別證,全身放鬆坐在沙發上喝杯現沖熱茶。我心想,其實「為別人奉獻出自己」並不困難,只要心念想的,是別人可以越來越好,然後親力去實踐,努力把自己付出去,這,或許就是奉獻的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