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質詢時,因超過發言時間遭到召委徐欣瑩制止,引起爭執,因此徐欣瑩宣告休息;下午質詢時仍發生多次爭執而休息,最後在所有立委質詢完並宣讀提案條文後,徐欣瑩宣告散會。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即為通過。
許宇甄表示,現在罷免有雙低問題,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也讓罷免變成有心人士建構個人聲量的政治工具,現在也有多份民調顯示,超過58.9%反對少數否決多數的罷免規定,也有超過56.6%支持罷免同意票應高於當選同意票。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少數否決多數的講法太過簡單,而且基礎事實不同,因為選舉時的選舉人數、投票率、當選人數、候選人數等跟罷免時不同,基礎不同。
蔡易餘表示,若以近年罷免案(投票率)來看,前高雄市議員、立委黃捷41.54%、前立委陳柏惟51.72%、前立委林昶佐41.93%、基隆市長謝國樑50.44%,投票率沒有一次大於普選投票率,但現在國民黨版本賦予(罷免票數)大於當選投票數。
李進勇回應,《選罷法》沒有限制罷免投票率門檻,所以罷免投票率即便是40%,甚至低於40%,不能夠因此否定效力,不能夠因為罷免投票率比較低,硬要把一年半前的得票數拿來強壓罷免(得票數)。
蔡易餘詢問,把自己要被罷免的難度提高的話,是否應該下一屆實施?李進勇回應,即便下一屆(實施)都不應該,因為立論有問題,用票數比較,台灣會創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罷免制度。
不過因為蔡易餘超過發言時間,遭徐欣瑩制止,引發口角,於是徐欣瑩宣布休息到中午12時30分繼續開會,下午質詢時仍多次發生爭執,最後在所有立委質詢完並宣讀提案條文後,徐欣瑩宣告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