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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議員獄中遙控詐助理費 遭判刑10年5月定讞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2013年詐領「考察經費」3萬元,2018年遭判刑3年8月定讞,入監服刑;而她的女兒鄭安秝同年接棒當選市議員,陳粹鑾竟在獄中指揮兒子鄭嘉宏、服務處主任王女,利用鄭安秝議員身分持續詐領助理費,8年多共詐得約449萬元,遭判刑10年5月定讞。

判決指出,陳粹鑾2013年2月間利用「國內經建考察」名義帶家人出遊,事後卻於2014年2月間以旅行社開立的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請領考察經費3萬元,2018年被判刑3年8月定讞、褫奪公權3年,同年8月初入監服刑。

而在同年底的地方選舉中,鄭安秝接棒成功,當選第3屆市議員,但她一上任就遭人檢舉詐領助理費。檢方查出,陳粹鑾自2010年擔任議員以來,便透過人頭、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甚至在入獄後,仍透過探視的機會,指揮她的兒子、王女製作不實助理名冊,利用鄭安秝議員身分持續詐領助理費,8年多來共詐得約449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否認犯行,辯稱有些助理是以工作抵債、有些是幫忙跑攤、寫輓聯等機動性質,助理們領到助理費後,部分用來還債、部分回捐給服務處,她並無貪污意圖。高雄地院審酌,她在審理期間不具任何悔意,因此依貪汙罪判她有期徒刑10年5月、褫奪公權8年,是議員浮報助理費史上第二重刑度。

至於王女,因她曾於偵查中自白,且她與鄭嘉宏都只是依照陳粹鑾的指示辦事,因此依貪污、詐欺等罪將而二人各判2年6月、1年4月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年4月宣判,陳粹鸞母子二人的刑度不變,鄭男另獲緩刑4年;王女在二審宣判前撤回上訴,先行定讞。陳粹鸞母子再上訴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