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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在美投資10億美元 可獲加速審批

2024年11月6日,川普在佛州的棕櫚灘會議中心舉行的選舉夜活動中發表講話。(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
2024年11月6日,川普在佛州的棕櫚灘會議中心舉行的選舉夜活動中發表講話。(Chip Somodevilla/Getty Images)

【記者陳霆/綜合報導】美國當選總統川普承諾,在美國投資至少10億美元(約台幣325億元)的人或公司,將獲得「全面加速的審批和許可」。

這是川普打算在第二任期內放鬆監管、吸引更多外國投資的最新跡象。分析人士認為,這項政策是為吸引更多投資,從而提振美國經濟,尤其是在能源和基礎設施領域。

川普週二(10日)在社交平台Truth Social上發文表示:「任何在美國投資10億美元或以上的個人或公司,將獲得全面加速的審批和許可,包括但不僅限於環境方面的批准。讓我們做出行動吧!」

川普提議的具體內容尚不清楚,且可能面臨州和地方政府的阻礙。不過,川普計畫符合其競選承諾,即幫助加強能源、基礎設施和其他國內投資,並取消共和黨人認為阻礙經濟成長的聯邦法規。

1970年通過的《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是美國最基本的環境法規之一,要求聯邦機關在批准能源生產、管道、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項目之前,要先進行環境審查。但一些公司和企業遊說團體認為,審查時間過長,導致項目長時間延遲,成本高昂。

不過,目前仍無法確定,川普打算如何加速審批,因為他不太可能利用行政權力對聯邦許可制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尤其是歷史悠久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已為政府審查設定底線,只有國會才能撤銷。川普在第一任期內,試圖改變聯邦許可制度的努力,以及在拜登政府時期的舉措,都在國會不支持的情況下夭折。雖然兩黨都認為目前的規則妨礙了各種能源的開發,但對於修改規則的方法卻沒有共識。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的法律教授布茲比(William Buzbee)表示,川普可要求各機構「針對特定的高優先順序,迅速採取行動」。但他表示,這些要求「最多只是提示一些優先行動,機構仍需遵循《國家環境政策法》的規定和流程」。布茲比指出,《國家環境政策法》並未給重大項目的大筆投資提供法定快速審批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