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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修法 投資AI、節能可減稅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為協助產業化及低碳化雙軸轉型,行政院會19日拍板《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人工智慧(AI)及節能減碳兩項目,適用投資抵減的支出上限提高到新台幣18億元,並延長租稅優惠實施至2029年底。此外,天使投資人優惠門檻則調降到50萬元,可望擴增適用對象。

現行《產創條例》規定,投資在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5G)、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等,若同一課稅年度的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可以選擇支出金額5%限額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或支出金額3%限額內,自當年度起分3年抵減營所稅。

由於《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今年底屆期,行政院19日通過修正草案,將租稅優惠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並增列人工智慧(AI)及節能減碳為可投資抵減項目,申請適用金額上限從10億元提高到18億元,以貼合產業升級轉型需求。經濟部預估,投資額將可望上看1,600億元。

為協助新創事業發展,同步修正《產創條例》第23條之1,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從現行3億元降為1億5千萬元,並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事業須達一定金額或比率。

另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也有租稅優惠,第23條之2投資門檻將從現行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且若投資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每年可減除金額上限提高至500萬元,以協助新創事業發展取得資金。

為保護關鍵技術及維持產業競爭力,《產創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透過聚焦投資管理範圍,除投資達一定金額應事前申請核准外,將增列投資於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等情形,須事前申請,否則可處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正、停止或撤回投資,可處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補充,現行公司從事國外投資達15億元必須申報,但新條例規定將放在子法規範,目前經濟部希望適度放寬,未來30億元以下的投資額,可以事後備查;至於特定技術,例如國防部軍用碳纖維材料、國科會衛星太空技術、農業部育成育種技術、經濟部半導體相關,以及數位部後量子時代運用的特定技術,將由各部會盤點,原則上於子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