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柏儒指揮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偵辦被告NONGDUCTHANG越南籍(簡稱弄〇勝)等6人詐欺車手集團於15日偵結起訴,認為被告弄○勝等6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3條前段之犯刑法第339條之4之罪獲取之財物達新臺幣500萬元、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之洗錢等罪嫌,聲請沒收扣案之不法所得219萬100元,並審酌被告等6人分別擔任指揮、提領款項之重要角色及對我國社會、司法資源之負面影響,分別具體求處5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以儆效尤。
越南籍被告弄○勝、阮○龍、阮○勝、寧○換、范○俠、鄧○○南等人共組車手團,並加入詐欺集團由被告弄○○擔任車手頭,被告阮○龍、阮○勝、寧○換、范○俠、鄧○○南則擔任提領車手。
本案詐欺集團成員以虛構之投資方案吸引被害人投資,誘使被害人將投資款項匯款至指定金融帳戶,再由被告弄○勝指揮被告阮○龍、阮○勝、寧○換、范○俠、鄧○○南等人進行提領,並將提領之款項交與詐欺集團指定之人以此方式製造資金斷點。
檢警於民國113同年9月27日在桃園市桃園區查獲被告弄○勝等6人,並扣得金融卡50張、手機8支、電腦3台、讀卡機1台、點鈔機1台、現金219萬100元等物。
檢察官訊問被告6人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旋即分析相關帳戶金流比對被害人資料,發現被告阮○龍等人,自民國113年9月2日起至113年年9月26日止,持金融帳戶提款卡共計29張,於短暫25日間日間,即即多次進行提領,提領金額高達822餘萬,遭騙之被害人多達餘萬,所幸為檢警查獲,避免更多民眾財產損失。。
近來近來詐騙集團為掩飾隱匿、製造金流斷點,利用失聯失聯移工遭通報行方不明,難以查緝之特性,招募失聯移工組成車手團,增加溯源打詐之難度,桃園地方檢察署將持續與執法機關合作,強化詐欺案件之偵辦,落實行政院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