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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中國船員走私禁藥 碼頭工人被判刑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基隆港一名游姓碼頭貨櫃裝卸工人,於2023年5月間以8千元為代價,與一名中國籍張姓船員共謀走私日本胎盤素、美白針等藥品入境。他利用工作之便登上張男工作船隻,取得藥品後藏在候工室圍牆上,欲攜出港區時遭警方查獲。法官認定他違反《藥事法》,判處2月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游男是基隆港一名碼頭貨櫃裝卸工人,因工作而結識一名張姓中國籍船員,他以8千元的代價,受張男委託,將張男從國外購得未經許可的藥品夾帶入境。2023年5月19日,張男工作的船隻進港後,游男利用職務之便上船取貨,藏放在基隆港西岸北櫃場候工室圍牆附近,3天後欲攜帶禁藥離開基隆港時,當場遭警方查獲。

警方查扣的證物,包含日本胎盤素5瓶、人胎素12盒、人胎盤針6盒、萊乃康胎盤素1盒、高田美白營養針4盒。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他涉犯《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嫌,依法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審酌,國外產製的藥品未經我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屬於《藥事法》規定的禁藥,且此次查扣的藥品均為注射用藥,本就屬列管藥品,游男擅自輸入禁藥,已損及我國藥品衛生管理正確性;但考量他犯後承認犯行,態度尚可,且輸入的藥品也未流出使用,危害情狀較輕,故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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