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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國管制員 全台僅32人 皆兼任

我國PSC制度自2003年實施以來歷年執行情形。(資料來源:航港局)(記者袁世鋼/製圖)
我國PSC制度自2003年實施以來歷年執行情形。(資料來源:航港局)(記者袁世鋼/製圖)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我國自2003年起,由交通部各港務局參照「東京備忘錄」及國際公約規範,針對進入我國商港的外國籍船舶施行港口國管制(PSC)檢查,期盼澈底淘汰次標準船;2012年改由航港局接續實施,至2024年檢查率已提升為17.64%、不合格率降至43.58%,但與周邊鄰近國家相較,仍有很大的精進空間。

航港局向《大紀元時報》說明,我國PSC檢查作業目前主要由轄下的4個航務中心(北、中、南、東)負責執行,各航務中心人員除執行船舶檢丈或船旗國檢查等現場檢查作業外,同時兼任港口國檢查官員(PSCO),進行外國籍商船檢查,全國目前計有32人,並建立了「選、訓、用、考」的培訓制度,以確保檢查員具備專業知識與實務能力。

航港局說明,該制度是從具備航海技術、輪機技術或理工科系,且經高、普考及格錄取分發至本局的人員,以IMO港口國管制典範課程作為基礎訓練,並依需求安排特定主題訓練(如特殊船種或特定裝載情形檢查)等,確保檢查員能具備最新國際規範專業知能。完成基礎訓練及現場實務檢查訓練者,經審查後核發PSCO檢查證,並定期進行實務考核。

據統計,2023年進入台灣各港口的個別船舶共計4,816艘,PSC完成各類外籍船舶檢查831艘,檢查率17.2%;其中,不合格船舶有299艘,不合格率達35.9%。若與國外相較,美國2023年進港船舶8萬1,854艘,各類外籍船舶檢查共8,278艘,檢查率10.11%較我國低;但不合格船舶1,723艘,不合格率僅20.81%。

航港局指出,根據「東京備忘錄」2023年報,與我國鄰近的海運先進國家,如新加坡、韓國及馬來西亞,其PSC檢查率分別為3.68%、12.95%及12.26%,皆較我國低,顯示我國對於外籍船舶檢查的重視;但年報中也顯示,澳洲、日本、菲律賓、越南的檢查率分別達39.59%、39.16%、38.66%、39.87%,中國及香港各為34.37%、30.31%,皆較我國高出許多。

「加強PSC檢查確實有助於提升進港船舶的整體品質,減少老舊或不符合標準的船舶進入台灣水域」,航港局強調,目前已篩選近年PSC檢查缺失較多、留置率較高、船旗國管理不佳,且同時被列為「東京備忘錄」黑名單的船旗國,如蒙古、喀麥隆、坦尚尼亞、獅子山共和國等,將特別強化PSC檢查頻率,訂為「首次進港必檢,而後每2個月再檢查」。

航港局向《大紀元時報》表示,該局也已與外國海事大國簽訂「PSC技術備忘錄」,積極推動加強打擊不符國際公約規範的次標準船舶專案,加強檢查與執法,期能逐步降低次標準船舶對我國海域之威脅,航港局將適時檢討及精進我國PSC政策,以確保檢查制度的有效性。此外,航港局也加強與海巡單位之間的合作,並提供相關可疑船舶名單,提高辨識與查緝效率。◇